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热点> 正文

为地方债设限能否堵住潜在风险

更关键的因素是,地方人大能否在预算环节发挥出监管作用,地方政府能否对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对错误决策追溯等等,决定着能否构筑起防范风险的闸门,以及闸门是否牢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其中外界关注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为地方债设置“天花板”,意味着什么?

首先,这是法规制度的要求。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建设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内,通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因此,为地方债务设限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其次,从86%的预计债务率来看,地方债总体仍处于风险可控的状态中。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用指标是看债务余额与地方综合财力之比,警戒线在80%至120%。将今年的债务率设定在86%,距最高警戒线仍有一定距离,这体现了既要给地方推行积极财政政策留下余地,又要防止过度借债、增加偿债压力的综合考量。

尽管为地方债设限,不代表地方债突然恶化,但是,16万亿这一限额的设定,也透露出了一些值得关切的信息。16万亿元限额中,15.4万亿元是截至2014年底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与2013年6月审计的10.8万亿元相比,这一数据增加了近50%,相当于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额的1.2倍。此外,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需要承担救助的或有债务还不包括在内。根据财政部数据,这部分债务达8.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加过快,或有债务中需要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还不清晰,说明地方债确有可能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一个风险源。

实际上,正是出于防范形成金融风险,今年3月,财政部下达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6月下达第二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8月27日,财政部下达第三批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这三批置换债券额度一定程度上覆盖了地方政府到期要偿还的债务。新债置换旧债,延长了还债期限,大大缓解了地方的偿债压力。但是,置换债券不可能永远进行下去,因此,通过为地方债设限这种制度改进的方式防止风险就显得尤其重要。

而为地方债设限,还不能完全堵上风险敞口。一方面,总体限额管理难以防止个别地方突破限额。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突破限额以种种方式借债的冲动仍难遏制。

更关键的因素是,地方人大能否在预算环节发挥出监管作用,地方政府能否对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对错误决策追溯等等,决定着能否构筑起防范风险的闸门,以及闸门是否牢固。因此,对地方债实施限额管理,实则也发出了提高地方政府决策水平的呼声。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