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热点> 正文

三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鼓励燃煤电厂推行第三方治污

经济日报讯(记者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将通过价格、财政、融资等手段,鼓励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据介绍,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采取企业自愿、依法推行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开展互惠互利的市场化方式合作。双方将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现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社会资本更加活跃,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治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公司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一批能力强、综合信用好的龙头环保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试点及实际应用情况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质量,有利于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缓解电力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创新燃煤电厂环保设施安全稳定经济达标排放运行。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