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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场监管 沪深交易所月内开出86份罚单

记者温济聪报道:今日,上市公司围海股份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增持股票”而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经济日报》记者统计深交所和上交所网站信息披露数据得出,截至1月27日,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共开出86份罚单,其中上交所63份,深交所23份。

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看来,上市公司是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基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与处罚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缺位。沪深交易所频频“点名”上市公司,体现出监管愈来愈趋严的态势。

以围海股份违规为例,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罗全民、陈美秋等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1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围海股份股票4126万股,占围海股份总股本的5.67%,其在增持围海股份股票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告知义务,且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监管函要求上述个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了两份罚单。上交所分别于1月18日和19日对*ST常林直接“点名”。因该公司未及时发现重要参股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情况,其股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该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上交所决定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公司董事长吴培国、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伟炎、时任公司副董事长蔡中青予以通报批评,公司董秘则被予以监管关注。

此外,以研讨会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对外发布公司经营性预测信息,这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例如,王文楚作为上市公司白云山的副总经理,在研讨会上发布涉及广药集团和白云山的重大预测性信息,且未严格区分广药集团或白云山,将二者的未来业绩、市值等通过研讨会形式混淆发布,并引发媒体误读报道,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误导,上交所裁定对王文楚予以监管关注。

“上市公司董监高理应树立规范运作的思维和理念,要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信息披露,绝不能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规范操作,不仅符合监管要求,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提升。”国开证券资深分析师杜征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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