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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月余:新私募无一备案 诸多细节待明

年后私募围绕备案新规,发行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财务报告等,已经忙活了一个月。记者了解到,目前尚未有1家新申请私募完成备案,主要原因是新备案私募必须要有法律意见书等,但规范的法律文书尚无范本,协会也在受理、审核过程中。在这一个月中,私募对诸多细节仍然存在疑惑。

主因是法律意见书

尚未通过

自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在私募备案收紧的背景下,证券时报记者留意到,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一栏,自《公告》实行后,目前没有一家私募机构完成备案公示,最后完成的一批时间尚在2月4日。

针对此疑问,记者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主要原因是应该以后新备案的私募都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但目前意见书没有标准,也没有听说谁通过的。协会还在受理材料,审核过程比较长。”广州某私募律师告诉记者。

北京某律师也补充表示,现在私募高管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大多数都在等着3月底、4月初的考试,而且法律意见书里面要求对高管的资格问题发表意见,所以有很多工作私募都在准备,才能进行备案。

上海某律师则认为,自私募备案收紧后,要求私募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律师现在在做,也收到了协会的反馈意见,进行改进,“目前主要是时间上的问题,相信过段时间规范好了,新私募备案自然水到渠成”。

记者以私募人士身份咨询基金业协会,得到答复是,“现在登记备案系统仍然在进行新申请私募的审核工作,但是目前不少机构都在准备法律意见书,而且我们审核的工作量也在加大,所以现在备案审核往后推迟”。

记者查阅了《公告》,也证实了这一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

前景不明

部分私募放弃“保壳”

实际上春节以后,私募、律师等围绕新规忙活已有一个月,关于“保壳”发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财务报告、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等,他们仍然存在诸多困惑。

有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士表示,部分私募欲放弃“保壳”,“券商最初都很热情,但我们接触到一些私募,开始也对‘保壳’一直比较关心,咨询的很多,但最后选择放弃的也不少。我们为争取客户四处奔波,成本很高,但是接触下来谈成的却没有几个。”接受记者采访的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也有很多困难。

首先,私募考虑成本问题,咨询的多、委托的少。前述广州律师表示,从专业角度来说,比较坚持目前5万左右的报价,但大多数私募还是对价格比较敏感,目前谈成的只有2~3个。

其次,律师尽职调查过程中,有很多问题界定不清。前述上海律师表示,“一方面,律师对私募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和它的对外投资等方面去界定,花的精力比较多;另一方面,有些私募存在应付心理,直接把别人的风控制度模版拿来,当作自己的风控制度,根本不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最后,律师将法律意见书递交后,等待协会给予反馈意见,但目前完成、可借鉴的案例屈指可数。

“我们已经提交了一份意见书,但目前还没收到反馈意见,所以我们也不敢接太多活,等协会认可,第一份意见书出台就可以作为范本来操作。”前述广州律师表示,据他们了解,也有律师已经收到协会的问题反馈。

记者也了解到,一些私募对律师资质、财务报告等诸多细节尚存疑问,而协会也打算随后在多地展开私募业务培训。 证券时报记者 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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