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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乱象多:开发商坐地起价 低首付变高首付

承诺的“低首付”变成“高首付”,开发商坐地起价,市场乱象丛生。图为购房者在售楼处抢房

东莞楼市乱象频生吓跑购房者

承诺的“低首付”变成“高首付”,开发商坐地起价,违规收取“更名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年后东莞楼市迎来供销两旺的火爆之势。部分房产中介二三级联动,已不再把主要精力放在二手房交易方面。同时,深圳房产中介开始联合房地产开发商频繁带客到东莞炒楼。

针对近期房产中介市场出现的各种乱象,东莞市房管局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各类“黑中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深圳客从“抢房”到“退房”

3月18日下午5时左右,大朗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名深圳买家与大朗远大城市广场的开发商代表协商。网名为“胡淑贞”的购房者在现场说,3月初带他到远大城市广场看房的中介原来承诺他只要支付25%首付,但签了认购书后,就改口说要支付40%首付了,需要70多万元,他根本承担不起。“而且中介在购买时说是1.4万元/平方米,后来认购书上变成了1.7万元/平方米,远超自己能承受的价格。”这个周末,胡淑贞多次来到楼盘现场,要求退房,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开发商方面的答复。

一对年轻夫妻购买了一套顶楼18层的户型,主要用于投资。“中介公司经纪人说有低首付,只需要付一成首付,另外的15%由开发商无息借款。”这对夫妻表示,签了认购书后,首付就变成了25%,而且定价超出预期,变成了1.62万元/平方米。针对无统一标准的低首付政策,协商会上,开发商称并没有承诺有这么低的首付优惠。经过几天的协商无果,年轻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和中介互相‘踢皮球’,缺乏诚信,就算退不了定金,我也不买房了。”

3月21日,远大城市广场开发商就近期楼盘加推事件对媒体做出回应称,该楼盘于2015年已开盘,按照工作进度,于3月12日进行加推。在3月12日早上9时,远大广场加推11、14、15栋共计200多套房,该批次产品位置朝向相对较差,定价相对较低,均价为1.25万元/平方米,目前该批次基本售罄;13号晚加推剩余货量200套,均价为1.6万元/平方米,继续受到市场热捧,目前还有少量尾货在售,均价为1.6万元/平方米。

开发商在声明中还表示,所有客户是在知情情况下签订认购书的,且公司明文规定,严禁房产中介炒房,部分房产中介因不能通过炒房获利,唆使不明真相客户产生过激行为,针对此事件,公司及相关部门已成立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介入调查,后续处理结果会及时对外公布。目前,本报还在继续跟踪该事情的进展。

莞将建市场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针对近期东莞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中介乱象,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市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中介门店有1600多家,但是持有营业执照且在房管局备案的不到700家。因此,房管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对近期的有关情况通过行业协会发布到各个中介公司,要求所有中介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营业。二是在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系统,继续通报各个中介公司的诚信档案情况并及时公布企业红黑榜;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各类“黑中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2011年就建立了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并从2012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房地产服务市场信用档案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由各镇(街)房管部门定期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市房管局和行业协会也针对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并每季度把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截至2015年底,共有800多家中介门店由于各种原因在信用档案系统中被扣分或通报,有一家中介机构被执行行政处罚,市场秩序较以前有了较大好转。

接下来,该局将采用技术手段加强行业监管。着手准备开发房地产市场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将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纳入系统化管理,严格约束经纪行为,确保诚信、依法经营。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一直密切关注房产中介市场的有关情况,对有关信息加以收集和研判,并加强了市场巡查和行业监管的力度。针对媒体所反映的中介公司参与炒作房价和收取“茶水费”等的行为,据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开发商自行委托销售代理机构(包括外地的销售代理公司),有些是没有进行合法登记的机构,或者是社会闲杂人员组成所谓的“中介”公司,也有的是从外地拉过来的异地中介或人员,为了谋取暴利,违规操作,扰乱秩序,瞒骗坑害消费者。(二)房屋信息不透明。很多销售楼盘的资料和信息只有开发商和代理机构掌握,购房者只能通过虚假广告和销售人员那里了解到不实信息,埋下矛盾纠纷的隐患。(三)监管手段少、难度大。例如,家家顺房产中介公司,其总部是在深圳注册的,在东莞有大量的门店,但在东莞市进行备案的只有几家门店,导致房管局难以掌握其公司在东莞的全部情况,增加了监管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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