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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开发商跑路不交房不退款 业主数次维权未果

业主数次维权未果忠告要买现房

山西吕梁聚富花园开发商跑路不交房不退款

许晓、童海华

山西吕梁市离石区聚富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因买了手续不全的房子,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也不退款,还在坚持维权。法院已判决开发商给业主们退还房款和利息,并签了合同。但开发商迟迟不履行承诺,业主们走投无路数次维权至今却依然未有结果。

“如果房子拿不回来钱也要不回来,我们就会继续维权。”聚富花园业主薛丽军说。

业主们不明白,为什么开发商没证件还能建起几栋楼?为什么建房初始,职能部门不监管,等业主们维权了才调查?

没有预售证,业主们当初怎么就敢买这样的房子?这到底是一处怎样的楼盘,背后究竟存在怎样的问题呢?

低价陷阱

聚富花园(原名滨河·时代城),由太原通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企业负责人刘冯,2011年11月开工,同时建设五栋高楼。

“价格相对便宜,他母亲又是本地著名企业家。”业主靳晓勇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当时是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房子住不上只能租房子凑合着过。

同靳晓勇情况类似,业主贺琴因为开发商是山西本省省会太原人,才比较相信他的为人,而且当时广告宣传的好,也说五证齐全,没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么多事。

业主刘仰告诉记者,购房合同上承诺2014年6月交房,眼看交房日期快到了,楼房却只建了一半就停工了。

业主们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答应延期一年交房并赔偿违约金。2014年4月15日,公司合伙人王志强还跟业主签了保证书,承诺6月底不交房就退房款。如今快两年了,开发商不交房不退款不露面,电话也打不通。

业主薛丽军曾给开发商刘冯打过电话。电话录音中,开发商刘冯的回答是:“我拿了你的钱,拿了就拿了,你要怎么样?”

据业主透露,目前太原通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从刘冯换成了李昱璇。记者致电刘冯和李昱璇(刘冯的妻子),截至发稿前都未接通,一个无人接听,一个停机。

房子盖了一半,为什么停工了呢?吕梁市离石区交口街道办张主任说:“他现在什么手续都没有,也没有钱。”

售楼部工作人员冯佩佩告诉记者,关于为什么停工她也不清楚。“现在已经没有再卖房子了”。

据调查,2014年3月25日,吕梁市城建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发出的《抵制违法建设告市民书》中,明确滨河·时代城为违法建设项目。

2014年6月,吕梁市离石区城建执法监察大队经了解情况后,因聚富花园存在手续不全问题,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对聚富花园多次下令停工。

经业主多次反映后,2015年11月25日,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在人民网留言板回复:经查,聚富花园工程土地手续有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政工用[2012]9号文件,没有城建手续,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但业主们表示最开始买房子时,售楼部出示过一个证件。业主购房时拍下的土地成交确认书上显示,聚富商贸有限公司竞得编号是2008-17号地块,位于吕梁市区西滨河北路北侧,新纵十二街东侧,土地面积为29909平方米。

聚富花园小区的开发商是太原通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位置在离石区马茂庄十字路口龙腾花苑底商,小区面积为380亩,当时的广告宣传页上写的也是开发商征地380亩。那为什么土地确认书上显示开发商名称、位置、小区面积均与实际不符?这究竟是不是聚富花园小区的土地确认书?

记者致电吕梁市离石区城建局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业主高永林表示,售楼部向业主出示的根本不是聚富花园的土地成交确认书,直到政府勒令停工,才知道以前看到的是假手续。

业主多次维权未果,开发商跑路

此后,业主们和开发商直接沟通无果,又多次到街道办,区、市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督促解决。记者致电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工作人员说由于分工问题,这不归他们管。

2015年6月7日,离石区交口街道办领导亲自到太原会见刘冯。刘冯出具了2014年3月27日时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效彪、原则同意聚富汽贸城职工住宅楼边施工边办手续的相关批示,以及市土地、城建相关部门关于其非法占地修建累计450余万元罚款收据。同时要求交口街道办帮助其协调市土地、城建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允许其继续修建。

时至今日,聚富花园小区仍处于停工状态。

事情毫无进展,2016年3月21日,多名业主再次维权。唐继琴是维权的业主之一。无奈之下,他们又在聚富花园接待中心楼上悬挂多条横幅,据目击者说现场一片混乱。

维权不能解决问题,业主们也走过法律途径。

“赔了一万才退的,我交了10万房款,拿回来9万元。”2013年,业主高平凡(化名)将开发商刘冯告至法院,请了律师,但立案后没开庭。“负责我这个案子的法官让我调解,并联系了被告,但被告要我出一万元解决。”平凡表示他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出那一万元,现在还想要回那一万块钱。

2014年10月以来,陆续有19户购房户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滨河时代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户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应当还购房户购房款及利息损失。但法院开庭时,开发商没有到庭,判决结果至今也未执行。

事已至此,离石区交口街道办事处建议业主们通过法律手段继续维护合法权益。

业主薛丽军告诉记者,他于2014年8月即向离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离石法院便直接将该案转至太原,委托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执行。

经杏花岭法院多次联系通达公司负责人,并向薛丽军承诺:和解协议如果到时候对方履行不了,可以随时来法院恢复执行原判决。

2014年12月11日薛丽军与太原通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书由公司的代理律师刘鹤翔(通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冯的儿子)代为签订。协议上承诺分月返还申请人执行款,但开发商却至今未履行协议。

关于为何拒不执行协议约定一事,记者联系到刘鹤翔,他表示不了解、不清楚。

薛丽军告诉记者,杏花岭区法院的主办法官杨法官曾联系到了开发商,得到的回应是:“人家老板说‘谁签的和解协议,找谁要钱去,我不管’。杨法官说老板不给钱他们也没办法。”

此案件搁浅至今,记者联系到杨法官询问相关问题,他表示不明白记者说的什么情况,再无其他回应。

业主欲依法维权,忠告大家买现房

“借款买房子,房子看不见,儿子找不着媳妇,借款还不了,活得累。”业主们购房花的钱,大部分都是借来的,贺琴说。

开发商无证售房,法院已下判决,开发商拒不还钱,业主多途径维权无果。那么,接下来业主们应该怎么办,难道交出去的钱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吗?法律又能否还业主们一个公道?

“业主可以联名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递交委托手续,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让法院开一个委托调查函。由律师去查工商企业档案,如果开发商有钱却逃避债务的话,法院应该对开发商进行拘留判刑。”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浩然认为,现在只能继续走法律途径维权,依靠法院强制执行力解决问题,钱还是能要回来的。

不管最终能不能维权成功,经历这一番曲折,业主李振华想给买房子的人们一个忠告:最好买现房。他希望政府能好好整治一下现在的房地产行业,还业主们一个公道。

业主们表示,权益得不到保护,决不放弃。他们会继续维权,并坚信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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