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因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利润1.29亿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行政处罚,责令公司改正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而先后作为参仙源保荐、督导主板券商的国金证券和国泰君安,则并未受到处罚。
编造1.29亿元利润 参仙源被罚
证监会7月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13年参仙源将外购野山参作为自挖野山参销售,少计成本5538.22万元,虚增利润5538.22万元;将野山参以不公允价格销售给关联企业辽宁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虚增收入7372.93万元,虚增利润7372.93万元。两项合计达1.29亿。
2014年12月8日,参仙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了虚增的2013年利润。
对于参仙源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和时任总经理李殿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赵冬颖、董事肖林、吴文莉、蒋群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参仙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成波、李殿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冬颖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肖林、吴文莉、蒋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国泰君安称“来得晚” 国金提前打好“预防针”
针对虚增利润一事,此时作为参仙源督导主办券商的国泰君安发布公告,称“公司上述涉嫌违法的情况发生于2013年,国泰君安尚未成为其主办券商,亦非其推荐挂牌券商。”
而作为参仙源登陆新三板时的保荐券商,国金证券在当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表示,“主办券商现场抽查了野山参的种植区域进行查看,但是由于野山参种植面积广泛,主办券商无法进行全部查看。同时,由于野山参在地下生长,主办券商也无法核实野山参的存活率以及数量。”
国金证券这番表述,也为参仙源将外购野山参作为自挖野山参销售,从而少计成本打好了“预防针”。
今年4月份,由于股票发行违规、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参仙源、其董事长于建波、信息披露负责人兰鹏已经被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