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构表示,扩大做市商范围,既有利于及时引入流动性“活水”,也有利于形成竞争性做市格局
■本报记者 左永刚
新三板分层之后,较为确定的制度供给是推进做市商扩围,增加私募机构等参与做市试点。8月28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召开的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透露,“私募基金参与做市商试点,我们前期的基本工作已经完成,年内推出应该没有问题。”
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与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新三板发展报告(2016)》建议,把完善做市商制度提上议事日程,尽快让非券商做市落到实处。同时,完善做市商信息披露制度。
今年5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并且由全国股转系统具体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信息系统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明确资质条件,按照稳起步原则,择优选取机构试点。
目前,新三板实施做市商制度已经满两周年,在做市商制度落地之后,市场流动性明显增强,价值发现功能得到提升。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9日,新三板做市股票达到1632只,86家做市商均为主办券商,并且近三个月以来,新三板做市股票增长速度减慢,并且挂牌企业重新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有券商人士认为,目前实际的做市情况比预期中的要差很多,大部分企业启动做市后仍然没有投资者交易,只有做市商之间的相互倒手。
相关研究报告指出,做市制度在提高股票交易活跃度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尤其是在新三板市场发展初期,挂牌公司数量较少,这些股票价格被抬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使得价格虚高。有些挂牌企业甚至借市值管理的名义进行内幕交易,通过操纵股价上涨的方式来推高市值,这给现有的监管和交易制度带来挑战。
市场参与主体普遍认为,目前需要进一步增加非券商做市机构,形成充分竞争的做市商格局,并且适当调整投资者参与门槛,提升市场活跃度。
民生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认为,扩大做市商范围,既有利于及时引入流动性“活水”,也有利于形成竞争性做市格局。在做市商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每只挂牌股票的做市商数量将进一步增加,使得市场由垄断性做市制度向竞争性做市制度逐渐过渡。
有研究者表示,良好的做市商制度能在发挥做市商信息获取及专业估值能力的同时,发挥其市场正向筛选作用。目前新三板市场只允许券商参与做市,在做市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做市商数量明显不足,不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效率的提高。
“目前,引入非券商成为做市商已成为市场普遍预期。但相关细则尚未出台,总体来看,未来新三板市场的做市商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随着做市交易的不断活跃和流动性的持续改善,做市股票的流动性溢价及价值发现将得以充分实现。”上述研究者预计。
(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