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有着“5项担保”、可以“返本保息”的生物项目“诱惑”,张先生先后投资了575万元,结果几乎血本无归,只拿到了35.7万元的利息。记者昨天获悉,吸引张先生投资的中景博升(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景博升公司)老板闫正超等6人,花两万元购买客户信息,利用事先设定好的“话术”吸引投资近两千万元,被朝阳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分别判处不等刑期。
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归
据投资人张先生称,他是2013年4月接到中景博升公司王英正的电话,“向我介绍理财产品,说是一个生物项目。后来我多次去富尔大厦考察,闫正超向我介绍了该公司的资质及具体投资项目情况,说投资款是合伙性质,有5项担保,返本保息,绝对赔不了钱。”
正是在所谓的“返本保息”的说辞下,张先生先后投资了575万元投资款,参与了闫正超旗下两个投资项目,但最终他只拿到了35.7万元的利息。
和张先生一样,自2014年5月9日,骆先生、尹先生等多名投资人因为无法按时兑付本金,纷纷到公司讨说法。公司一名负责人找不到闫正超,就带着投资人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朝阳警方赶至公司,将相关人员抓获。
涉案金额近两千万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闫正超等人在富尔大厦等地,以中景博升公司、欧利泰公司为名,以投资河北农建项目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李先生等19人非法吸收存款586万元,其中,支付给河北农建项目90万元;以博升国际公司、新绿洲公司为名,以投资山东生物项目能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共向徐先生等10人非法吸收存款863万元,其在2013年下半年陆续向山东生物项目支付900余万元。
此外,闫正超还指使梁艺濒等5人,以欧利泰公司的名义,向郭先生等5人非法集资360万元;闫正超又以河北粮食物流项目为由,指使王英正向北京一技术公司非法集资100万元。
面对指控,闫正超虽然认可基本事实,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诈骗,其律师也称,闫正超不是想非法占有,应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其他多名被告人也对检方的指控不同程度提出异议。
最终,闫正超数罪并罚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4年半,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款35万元。梁艺濒等5人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法院判决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并按照投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予以返还。>>揭秘
购买个人信息培训“话术”引诱客户投资
相关证言显示,该公司有人专门负责制作宣传彩页,彩页内容经闫正超审核后,由市场部人员使用行政部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过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邀约成功后说服对方签署投资管理合同,或是合伙合同,最后由业务员带客户到财务缴费。
项目经理王英正称,他还负责对市场部业务员进行培训,“将项目的详细情况、公司的优势、资金的用途等情况,以及融资企业对我们的盈利承诺等,实际上就是将‘卖点’介绍给市场部。”
据其中一名被告人供述,客户的电话是闫正超指使他在网上买的,“大概40万条,花了2万元,我将信息整理好后交给市场部,他们再去打电话找客户。”
公司通过项目部向客户推广项目,推广时,业务员一般会教给“话术”,“为了让客户感到资金安全,就说项目公司有多少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说这些,是可以变相保证客户本金安全,以及固定期限的返利。”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