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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被查或祸起新三板 IPO遭遇不确定性

继兴业证券、西南证券、中德证券之后,中泰证券成为今年以来第四家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券商。有消息称,其此次被立案调查或案涉新三板。

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1日,中泰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IPO排队企业共有21家。不过,新三板做市并非保荐制,不适用保荐业务管理办法,IPO、再融资项目并不受影响。但中泰证券自身正处于IPO排队进程中,一旦遭遇处罚,上市进程将受影响。

21个IPO项目在审

上市岌岌可危

中泰证券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在2016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6-2-153号)。通知书显示,中泰证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中泰证券也成为今年以来继兴业证券、西南证券、中德证券后第四家被立案调查的券商。

同往常一样,每一次具有保荐资格的券商被立案调查,总是会牵连众多的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IPO、并购重组以及再融资项目。按照现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这意味着,中泰证券保荐的在会或准备递交申请审核的项目都将被暂停受理。不过消息称,中泰证券此次被立案调查案涉新三板,新三板做市并非保荐制,不适用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因此,IPO、再融资项目并不受影响。

来自证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1日,中泰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IPO排队企业共有21家。分别是拟在上交所上市的中原证券(已反馈)、华达汽车科技(已反馈)、营口金辰机械(已反馈)、南京金埔园林(已受理)、浙江百达精工(已受理)、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已受理)、辰欣药业(已受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已受理)、亚振家具(已通过发审会);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预披露更新)、山东联诚精密制造(已受理)以及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普联软件(已反馈)、杭州集智机电(已通过发审会)、恒锋信息科技(已反馈)、华瑞电器(已受理)、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已受理)、江苏凯伦建材(已受理)、山东海湾吊装工程(已受理)、江苏立华牧业(已受理)、迈奇化学(已受理)和和力辰光国际文化传媒(北京)(已受理)。

在再融资项目,中泰证券共有5个项目处在排队中,其中,四家处于已反馈,一家为中止审查,分别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西部证券和山东新华制药。截至目前,上述5家上市公司还没有就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被调查一事发布相关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被立案调查的中泰证券本身,也正处于排队的进程之中。资料显示,中泰证券拟在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目前处于已受理状态。按照现行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满足“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同时,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不得在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这意味着一旦未来中泰证券遭遇证监会行政处罚,将影响上市进程。

累计推荐403家企业

或案涉新三板业务

截至目前,尚未有确切信息披露中泰证券此次遭立案调查的缘由。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可能与其新三板业务有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数据显示,中泰证券是新三板挂市场上最大的做市商,累计做市303家企业,居于首位。累计推荐数量则为403家,仅次于申万宏源和安信证券。不过,近期的中泰证券正陷入一系列麻烦之中。

股转系统9月2日公布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到,今年2月23日,中泰证券提交了《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在审查中,股转系统发现2014年至2015年期间,联科股份于关联方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担保,中泰证券未能审慎、恰当的发表意见,没有做到勤勉尽责,股转系统决定对其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发【2016】260号文件显示,自2014年12月12日起,联科股份有至少7次违规事实,多与关联企业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有关,而这些信息并未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据此,全国股转公司在8月31日下发文件,对联科股份及其董事长吴晓林、董秘邓金杰等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而在此之前,中泰证券推荐另一家新三板项目的ST鑫秋,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9日,ST鑫秋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16年6月30日,鑫秋农业在股转系统规定的最后期限公布了2015年年报。年报发出不久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即发布公告表示对该年报不予认可。原因是鑫秋农业无法对主办券商提出的问题给予全部回复,导致无法对这份年报事先审核完毕;同时,鑫秋农业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7月25日,ST鑫秋公告董事长张友秋被董事会罢免。8月25日,ST鑫秋发布2016年半年度报告无法如期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鑫秋农业目前正在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若公司无法在201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之前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记者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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