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欺诈发行、风控失当、研报违规、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在法制化监管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被严厉打击。当前,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相辅相成,成为新形势下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特征。业内专家表示,在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处罚机制改革的要求下,法制化监管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出台,为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将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在规范自身运营的基础上持续激发内生性发展动能。
“强法制”——从严监管
在今年以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动中,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因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强法制”背景下从严监管的重要标志。
一家券商高管表示,《证券法》对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以往投资者在实际民事索赔时并不顺利,获得赔偿的案例并不多,法院在认定违法行为与受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确定以及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数额的范围、损失的计算方法等方面也不太明确。
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并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刷新了证券市场法制化的进程。
上述券商人士认为,应加快推动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和司法救济双重保护体系,并落实《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加大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加强市场监管、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同时,今年以来证券市场制度机制建设的完善不断加快,6月份以来就有8项规定拟修改或出台并公开征求意见,包括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出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
针对《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法乃公器,为倒逼经营机构自觉践行适当性义务,统一行政监管处罚与行业自律制裁的尺度,《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分别规定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律组织在制定适当性法规、确保适当性制度落实、重点关注高风险产品适当性安排等方面的监管及自律职责。针对经营机构违反投资者分类规定、产品或服务分级规定、适当性匹配规定及其他义务规定等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均逐一规定了违规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情形下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市场禁入措施也会督促从业人员见贤思齐。
刘俊海指出,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公众投资者要常怀感恩之心,对法律制度要长存信仰与敬畏之心。
规范运作炼“真金”
多家机构看好“强法制”环境下券商行业的发展前景。开源证券分析表示,下半年,随着监管政策措施的不断出台与实施,券商的业务专业能力、审慎度、勤勉度将被提到更高要求。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行业格局的分化或将加速,资本实力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风控体系健全的券商将迎来发展契机。
申万宏源证券认为,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深切体会到市场化、法治化是资本市场的基石。
市场基石的维护不全在监管机构,各个市场参与主体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将严格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各项业务,从业务第一线落实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的基石。
同时,券商加快各业务条线的完善并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中信证券表示,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在直接债务融资业务上的投入,巩固和提高传统债券承销业务的竞争优势;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及结构金融业务转型,探索新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有效控制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发行风险。债券业务将充分利用公司全方位资源,理解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客户需求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和资源整合者,实现业务升级和转型突破。
此外,监管法制化水平的提升也有利于促进券商业务的健康发展。西南证券介绍,2016年以来,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券商资产管理行业在市场洗礼和监管约束中进入规范、调整的发展阶段。截至6月末,国内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金总额14.78万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2.90万亿元,增幅24.41%。今年1-5月,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实现净收入104.44亿元,同比增长24.8%。
监管法制化仍有提升空间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和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升,未来市场监管的法制化水平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表示,现在应该加快《证券法》、《刑法》的修订,加重对虚假信息、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的刑罚,用严刑峻法保障投融资的自由。
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认为,深港通的开通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提升法制化和国际化水平。随着内地股市国际化开放程度加大,海外机构将强化对A股的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从而提升股市质量及投资价值,并倒逼现有制度改革。
券商人士建议,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细化披露规则和信息指引,严厉追究未尽信息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并建立法律、资本、市场和诚信多重约束机制。同时,要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加强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对内幕交易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专家表示,信息披露是整个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全面,但目前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都比较轻。希望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标本兼治。记者 刘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