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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乌龙研报频遭打脸谁之过? 券商内外部制度缺失

券商研报屡屡露怯。向来以发布奇葩研报而著称的长江证券,上周再度因一则研报成为市场的焦点。此次长江证券不走奇葩路,改走乌龙风,公司研报一经亮相,就遭到上市公司通策医疗打脸。随着乌龙事件频出,研报该如何监管也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新闻背景

券商研报频遭打脸

长江证券上周的乌龙研报一石激起千层浪。10月17日,长江证券发布一份题为《通策医疗:业绩平稳,启动旗舰口腔医院项目》的研报,报告称通策医疗“三线业务齐头并进,潜力巨大”,而实际的情况是,长江证券研报将通策医疗公司的关联企业当成是通策医疗的旗下公司,因此,发生了当天就被打脸的尴尬。通策医疗当晚紧急澄清,强调近期公司并未接受长江证券等机构调研和媒体采访,该报告仅代表相关机构和转载媒体的观点,不代表公司观点。

资本市场中类似打脸事件还有不少,券商在虚假研报的路上似乎也越走越远。2010年末至2011年初,就曾发生过一起四大券商发布虚假研报事件。国泰君安、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等四券商相继发布《中国宝安:坐拥负极龙头,新能源业务风生水起》《石墨烯让股价飞》等虚假研报,一路拱火导致中国宝安股价高歌猛进,随后,中国宝安澄清,石墨烯应用方面的探索正在进行之中,四家发布研报券商并未派人参加公司在2010年12月7日举办的投资者接待活动。

公开信息显示,虚假研报事件今年以来频繁发生,除了长江证券之外,广发证券等王牌券商今年也由于虚假研报而被上市公司打脸。

广发证券6月20日发布《兴发集团:市值处历史底部,电子化学品业务有待重估》研报,并给出了维持“买入”评级。然而当晚,兴发集团就澄清表示,公司近期并未接受广发证券等机构调研,相关机构观点,不代表公司观点。

乌龙研报扰动股价

值得注意的是,乌龙研报发布之后,无一例外地引发了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的暴涨,几年前的中国宝安如此,如今的通策医疗也是如此。

长江证券乌龙研报发布当天,通策医疗股价出现大涨,一度封上涨停,尾市收盘也暴涨8.02%,而伴随着第二天澄清公告发布之后,通策医疗股价应声下跌,尾盘跌幅为0.96%。

新奥股份也因乌龙研报股价扶摇直上,乌龙研报发布之后,新奥股份股价大涨5.50%,随后,新奥股份在9月30日发布澄清公告之后,依旧有炒作资金不离不弃,当天股价涨幅仍达2.34%。

兴发集团股价也不例外,因乌龙研报而强势涨停。就在6月20日,广发证券的乌龙研报一出,兴发集团即遭遇资金追捧,股价离奇涨停,当日成交金额高达3.06亿。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股价褪去光环,暴跌3.99%。

□对话

>>探因

券商内外部制度缺失

京华时报:从此前的奇葩研报,到眼下接连发生的乌龙研报,是什么原因导致该类事件反复发生?

董登新: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家优良的证券公司体现在方方面面,会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品牌,也会在市场上树立一种诚信、独立、严谨的形象。接连出现乌龙研报、虚假研报事件,这与证券公司内部对研究所管理缺失不无关系。

皮海洲:类似券商研报乌龙事件如果出现一次是特例,但如果在短时间内接二连三地发生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方面,导致类似事件反复发生的根源在于,无论是证券公司内部的管理,还是监管层的制度都存在严重的缺失。

另一方面,券商研究所研究员的职业操守不够,未经过充分的调研而发布调研报告,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再加上没有处罚措施,于是,就纷纷抱着侥幸的心理,事实证明,每一次均蒙混过关。

张远忠:从根源上看,对分析师或是研究员的绩效考核不以判断是否准确为核心点,而是把完成研报的数量与得到机构的分仓佣金作为考核重点,结果就造成分析师只重视研究报告的数量而不重质量,为了完成研报数量甚至不愿意到上市公司调研,也不愿与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核实。一台电脑就足以让分析师坐地日行八万里。

>>影响

分析师遭遇信任危机

京华时报:该类事件频繁发生的背后,对行业有什么影响?券商的权威性以及专业性是否受到了挑战?

张远忠:媒体不断曝光的研报“坑爹”事件,将我国证券市场分析师以及研究员推向了风口浪尖,形象大大受损。证券分析师在证券市场的独特作用表现为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将证券市场中的有效信息进行传递,为自己的客户或公众投资人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畅通、通讯基本靠吼的时代,分析师在挖掘、传递上市公司以及与市场有关的各种有效信息、规避陷阱方面功不可没。眼下,这个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正在遭受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如果不及时根治,有蔓延的可能。

>>疑问

是否操纵股价需管理层认定

京华时报:乌龙研报的背后也引发了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的暴涨,是否有涉嫌操纵股价的嫌疑?

皮海洲:从性质上来看,券商发布乌龙研报,已经构成了虚假信息披露,从实际上市公司的市

场表现来看,无一例外引发了股价的异动,这其中是否存在操纵股价的嫌疑,还需要管理层作出认定,如果认定事实,投资者可以提起上诉。

董登新:连日来爆发的证券公司研报打脸事

件,是否存在故意炒作或散布虚假信息,这方面就要靠监管层来进行判断,如果存在恶意的造假或是虚假陈述,投资者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分析师独立性还需加强

京华时报:在管理层的监管上有哪些建议?需要作出哪些完善?

董登新:券商为了赢得客户的尊重和信赖,在品牌建设上应该下很大功夫。研究报告作为一个对外服务的窗口,更应该严谨。包括在对上市公司调研等方面,应该有严格的制度来监督。

从接二连三爆发的研报门事件来看,券商对研究所的管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研究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是未来需要加强的方面,但这些方面仅靠行政监管是不够的,关键还要看行业自律。除此之外,还要靠市场和投资者用脚投票,让券商研究报告优胜劣汰。

张远忠:为规范我国分析师的工作,证监会于2010年发布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

规定》,这两个规定原则上对分析师的利益冲突问题做了规范,但在如何构建分析师独立性上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只有制度完善了,分析师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分析师,置于矛盾与利益冲突漩涡的分析师是不可能摆脱被打脸的命运。

京华时报:国外以及周边资本市场是否有类似的案例,是如何解决的?

张远忠:美国、香港、台湾等成熟市场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窘境。1940年,美国的投资顾问法并没有有效制止分析师的背信行为,有些分析师选股就像买彩票一样,没有真正的研究、深入的分析,只要文笔好,照样能吸引人。一旦运气好,推荐的股票中有两只大幅上涨,立即就会成为明星。有不少大腕分析师涉嫌欺骗投资者,绝大多数被推荐的股票最后都是一跌再跌,不仅使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也使分析师信誉扫地。

2000年,科技网泡沫的破灭导致分析师受到各方广泛质疑,有人提出分析师还值得信赖吗?美国SEC展开了对分析师行业的调查。结论是分析师在各种利益冲突面前受到了各种巨大压力,分析师的独立性是构建分析师制度的核心点。基于调研结果,美国SEC于2002年5月发布了《禁止分析师利益冲突的规定》,该规定重点是防范分析师卷进利益冲突的漩涡。具体内容包括:限制公司在分析师做出正式评估之前发表预期评价报告;要求分析师在对公司做出评估报告的前30天和之后5天内,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禁止分析师卖出其近期推荐的股票等等。这些举措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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