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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七周年:总市值增逾30倍 平均净利润超1.2亿元

高速增长势头强劲 规则制度逐步完善

实习记者 王兴亮

创业板即将迎来“七岁生日”。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挂牌上市以来,创业板市场承载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新兴产业的历史使命,实现了健康发展。七年来,创业板打造了围绕创新配置资源的市场化引擎,上市公司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强劲势头。更为关键的是,创业板培育了勇于创业、敢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持。

规模:总市值七年增逾30倍

时光荏苒,七年里,创业板市场快速发展,新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6年9月30日,创业板共有540家上市公司,总股本2542亿股,为2009年的73倍。按当日收盘价计算,总市值52361亿元,为2009年的33倍。如今,创业板已成长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融资规模来看,截至今年9月,创业板累计融资规模达6191亿元,有效发挥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输血的作用。从市场交易情况看,2016年,创业板成交金额占深市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已从2009年的0.96%上升至28.4%,增幅达29.6倍,已成为深市重要的组成部分。

七年来,创业板先后经历了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等严峻外部环境的考验。但创业板公司收入始终保持稳定增长,成为新常态下经济调速不减势的稳定器和发展动力转换的新引擎。

数据显示,创业板公司平均收入规模已由2009年的3.05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11.0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3.9%;净利润经历了2012年的小幅下滑后迅速回升,2015年平均净利润达1.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2.9%。

以新兴企业为主的创业板公司一直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2009年至2015年,创业板公司平均研发强度达5.1%,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对自主创新的投入使创业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毛利率长期维持在30%以上。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创业板公司打造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凸显出较强的成长型和创新型特征。

经营:平均净利润超1.2亿元

让投资者获得较好的回报是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石。自2010年6月1日设立至2016年9月30日,创业板指几经起伏,但仍在波折中实现了115%的正收益,远高于同期沪深300指数16%的水平,也高于MSCI全球指数57%的水平。创业板公司平均净利润也从2009年的5822万元增至2015年的12075万元,增幅达107.4%,与指数的增幅基本一致。

总结创业板上市公司七年来净利润快速增长的原因,分析人士表示,主要有三大合理因素支撑:一是国家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到提出供给侧改革,创业板所代表的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方向相契合,获得了投资者较高的认同度;二是创业板绩优公司业绩增长迅猛,权重股保持较高的业绩增速,有力支撑了股价上涨;三是并购重组提升了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外延式的快速扩张推动了股价上涨。

快速增长的业绩也是公司股价的有力支撑,而股价与业绩增长的一致性进一步体现了创业板合理配置资源、市场价值发现的功能。在2014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中,股价涨幅前十五名的公司,上市后平均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40.3%和38.7%。

统计数据显示,其中涨幅最高的股是乐视网,凭借111.4%的收入复合增长率和53.1%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股价从上市至今已上涨超过25倍。同样股价涨幅超过20倍的还有网宿科技,另外三聚环保、机器人、旋极信息、迪安诊断等个股,股价涨幅均超过10倍。

股价获得业绩支撑,带动投资者交易热情高涨。从年度数据看,2009年至2015年日均换手率依次为17.04%、7.15%、2.98%、3.08%、3.67%、2.81%和4.3%。今年前9个月,创业板市场日均换手率为3%,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交易较为活跃。

创新:信披革新更高效便利

创业板运行七年来,各项基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更加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特征需求和产业规律。

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深交所推动创业板在准入门槛、再融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优化。其一,积极配合和推动创业板IPO制度改革,降低财务准入门槛、放开行业限制、取消盈利增长要求;其二,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再融资制度,率先实行小额快速再融资。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简明性和阅读效率,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牵头于2015年10月推出了信息披露简明展示功能。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公告,优先显示与投资者决策更为紧密的公告;二是完善公告的筛选、查找功能,方便投资者快速定位信息;三是全新改版巨潮网首页页面,优化公告列表的展示方式。

自创业板试点信息披露直通车以来,试点实施效果明显,显著提高了试点公司的披露效率和披露质量。去年6月1日,直通车范围进一步扩大,创业板所有上市公司均纳入直通公司范围。对于新上市公司,上市之日起即被纳入直通公司范围。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信息全部实现直通披露、采取全面事后形式审核,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实践中,通常在上市公司披露方案一周内即发出问询函,多数公司收到问询函的3日内即披露了修订后的方案和修订说明,整个过程规范高效。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整体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有利于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意识和水平,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约束和自我规范,提升监管效能。

监管:加强失信行为事后监管

今年,创业板发布了互联网营销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并针对市场热点对影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进行了再次修订。目前,创业板已发布了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视频、电子商务、营销等新兴行业的指引,正在起草LED光电、机器人、医疗器械、信息安全等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行业指引已逐渐形成体系化,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板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提高监管工作专业性,更好地服务上市公司,创业板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行业小组监管。

此外,创业板还建立了上市公司承诺事项数据库并对外公开。截至今年9月,创业板公司共填报并披露承诺事项9223项。通过系统自动监控与投资者投诉反馈线索,形成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承诺的有效监督机制。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还将加强对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的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今年7月,重组媒体说明会政策正式颁布,创业板率先推动了三五互联、恒信移动、宋城演艺等多家公司在重组预案披露后召开媒体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度。

对市场较为关注、质疑较多的公司,部分被要求公开交易所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及公司回函,回应市场质疑。直通范围扩大后,深交所还对重大资产重组事后审核的问询函件及上市公司回函全部在深交所官方网站“监管公开”栏目公开,实现了监管过程、监管结果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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