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底,新三板重组并购交易总金额达334.92亿元,远超2015年全年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1月23日,新三板智库CEO徐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6年新三板重大并购的支付方式与2015年有了明显变化,纯股份支付的比例在下降,“股份+现金”的支付比重增加,同时,纯现金支付的比重也在增大。
当日,第二届新三板并购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徐舜在论坛上发布了由中国并购基金网、新三板智库联合编制的《2016新三板并购蓝皮书》。据蓝皮书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0月底,新三板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交易(首次公告口径)为111起,总金额达334.92亿元,远超2015年全年的67起数量及130.01亿元的总交易金额。
今年出现的较为明显的变化是,并购倾向于“股份+现金”支付和纯现金支付。具体统计显示,今年前10个月,纯股份支付的交易有16起;“股份+现金”支付有36起,其中17起是新三板企业被并购,19起是新三板企业发起并购。被并购的交易中,“股份+现金”支付占到了被并购总交易数的36.17%;发起并购采用“股份+现金”支付方式的占到发起并购总数的29.69%。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纯现金支付的交易有59起,约占全部并购的53%,其中挂牌公司发起并购交易中采用纯现金支付方式的有29起,占发起并购总数的45.31%;被并购采用纯现金支付的有30起,占被并购交易数的63.83%。挂牌公司发起并购采用纯现金支付比例小于被并购交易中获得纯现金支付的比例。
“这说明,挂牌公司卖给非上市公司更倾向于‘拿钱走人’;挂牌公司卖给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分享上市公司后续股票上涨的收益;挂牌公司主动并购时,其新三板资本平台的价值对非公众公司的股东有一定的吸引力。”徐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创业板公司在并购新三板企业方面最为积极。2016年向新三板企业发起并购的上市公司有3家是沪市A股公司;22家是深市A股公司,其中,3家是深市主板企业,7家为中小板企业,11家为创业板企业。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向新三板企业的并购占到了上市公司并购挂牌企业总数的72%,是并购大军中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