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慎良)针对一汽轿车转让红旗相关资产事宜,深交所昨天对其发布关注函,就是否新增与一汽股份的同业竞争发出质疑,一汽轿车董事会需对该问题进行说明,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关注函要求一汽轿车补充说明五方面问题:红旗产品业务历史运营情况,最近一年一期的收入、利润情况;出售红旗资产预计产生的损益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与中国一汽就有关红旗商标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履行进展情况;根据相关协议,在售出24万辆目标达成后,红旗商标将无偿转让给一汽轿车,一汽轿车需要说明本次出售红旗资产后,对红旗商标的相关安排是否发生变化。关注函还提到,2016年6月一汽轿车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有关一汽股份延期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相关承诺目前处于超期未履行状态,一汽轿车需督促一汽股份尽快提出解决措施。
据了解,一汽轿车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将公司所属红旗产品制造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无形资产以含增值税人民币4.28亿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