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帆
中概股回归一直是个问题。
话说代表科技风向的互联网公司当初选择海外上市,除了股权结构制约,国内上市排队遥遥无期这些表面上的说辞,其本质上是,这些公司是美元基金培养起来的,设立之初的股权架构就是为方便海外股权投资退出设计的,其选择海外上市是必然。这个角度上说,并不意味着A股制度设计的缺陷。
当然,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寻找新经济动力的过程中,互联网科技的广泛应用,以及其与传统行业的不断深入结合,不仅提高了原有的经济效率,带动了创业创新的热潮,在对传统产业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同时,还催生了不少新型业态,资本市场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有责任为此提供支持和服务。因此,国务院不止在一个文件里做出过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的表达,深交所也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及加快创业板改革,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上市的制度障碍。在政策层面的暖风下,2015年,中概股私有化回归曾掀起热潮。
显然,在决定回归之时,股权架构可以拆,可以为适应国内制度要求重建,这似乎从来就不是什么问题。而其时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A股当时处于大牛市行情中,中概股回归可以获得更高的估值。尤其是今年年中,中概股以借壳等形式的回归曾引发市场资金的狂热追捧和舆论的广泛质疑,中国证监会也表达了高度关注,如今,这一热潮似乎已有渐渐降温之势。
无论中概股在哪里上市,相信都是出于对资本负责任的考量和选择。而国内资本市场在张开怀抱,体现包容性的时候,也要先做好充分的制度准备和权衡,妥善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