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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员权力寻租破坏金融行业生态

在未来的金融反腐中,一方面要深入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管模式,保证监管权力公开透明,并得到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实习生 陈佳韵

4月17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此前8天,身为保监会主席、党组书记的项俊波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刚满60周岁的项俊波,成为金融监管系统“一行三会”落马的首名“掌门人”。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纪律审查栏目的通报信息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该栏目已经通报了11名金融监管系统领导干部。

高压治理金融领域腐败

从接受组织调查到被免职,项俊波经历了8天时间。而从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到官居正部级,项俊波则经历了37年。

1993年1月,项俊波开始担任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助理,几经历练后,于2002年2月升任国家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迈入副部级领导干部行列。又两年后,项俊波转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央行任职期间,他还兼任央行上海总部主任。

2007年6月,项俊波“空降”中国农业银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成立,他又出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一直到2011年10月升任保监会主席、党组书记。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和2015年,项俊波掌管农行期间的两位班子成员杨琨和张云先后被中央纪委通报。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发现,项俊波治下的保险行业,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有4人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纪律审查栏目通报。

早在2013年12月1日,纪律审查栏目就通报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更为重磅的消息出现在2017年2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纪律审查栏目通报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银成涉嫌严重违纪。

一个多月后,也就是4月9日,项俊波被查。这不但打破了十八大以来保险监管部门没有官员被纪律审查通报的纪录,也打破了十八大以来“一行三会”官员被纪律审查通报的级别上限,也将该栏目通报的金融监管系统官员数量刷新为11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刘金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数据说明,金融监管系统正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

“数据体现了中央治理金融监管领域腐败的决心,并且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查处监管腐败始自证监会

梳理纪律审查信息可以发现,首位被通报的金融监管官员来自于证监会系统。

2014年7月31日,纪律审查栏目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贾岷岫被“双开”。

通报称,经查,贾岷岫利用其丈夫段建国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证监会纪委研究并报证监会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贾岷岫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几个月后,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7日,李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6月,证监会发行部原处长李志玲因配偶违规买卖股票,被证监会行政开除。因涉嫌职务犯罪,李志玲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8月16日,中央纪委宣布,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0月13日,张育军被免职。

张育军被免职一个月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截至目前,姚刚是证监会被查的最高级别官员。落马之前,姚刚在证监会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二。

至此,党的十八大以来,证监会监管系统已有5人被纪律审查栏目通报。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曾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作为证券行业的监管部门,证监会这么多官员落马,意味着反腐败正在揭开垄断领域潜藏的腐败风险,撕开潜藏的腐败网络。

反腐风暴也刮向了银行业监管机构。

2015年11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查处4名领导干部:中国银监会查处银行业协会原党委书记王岩岫,辽宁银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林,银监会党委组织部原副部长、人事部原副主任窦仁政,河南南阳银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姜凤黎。

其中,王岩岫曾任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长期从事监管工作,先后负责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创新业务以及地方银行业务监管工作,也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和相关法规制定。

2015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黑龙江银监局原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杨德彬接受调查。

至此,党的十八大以来,银监会系统也有5人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

防止金融监管官员被“围猎”

梳理金融监管系统官员被通报的时间,可以发现一个特点,都是在2014年之后,更为集中的时间在2015年2月之后。

一个颇值得注意的事实是,2014年3月,中央纪委启动新一轮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12个,其中第四监察室负责联系金融口单位。

时间进入2015年,当年2月11日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指出,中央决定当年完成对中管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

2015年10月,当年的中央第三轮巡视启动,在31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中,金融机构占据21席,包括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在内的14家中管金融企业和被称为“一行三会”的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纪律审查栏目通报的11名金融监管系统领导干部,证监会系统和银监会系统各5名,保监会系统一名,按照时间排序,其中9人是在2015年2月之后被通报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4月9日,项俊波被通报接受组织调查当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面对金融腐败,李克强指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刘金程认为,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是非常危险的一种权力腐败,它不仅是个别环节的权力寻租,而是可能破坏整个行业的生态系统。

宋伟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将上述事件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金融领域反腐败仍然任重道远。

宋伟建议,在未来的金融反腐中,一方面是要深入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管模式,保证监管权力公开透明,并得到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刘金程的思考是,应对金融系统相对较高的廉政风险,未来金融监督改革应该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

刘金程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一是合理设权。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督权力设置应该十分谨慎,基于限权、制衡的原则追求科学高效的权力配置结构;二是规范用权。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规范,通过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确保依法行政、合规用权;三是严格监督。金融监管系统审批与监管的权力对应庞大的经济利益影响,势必成为‘围猎’对象,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金融监管系统很难克服廉政风险。”

在中央金融反腐风暴下,新的金融监管时代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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