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消费> 正文

食药监局:露兰姬娜防晒露等9批防晒类妆品不合格

  夏季防晒要留意 这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陈聪)炎炎夏日,防晒类化妆品成为爱美人士出行必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近期抽检发现标示为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其中一款被抽检产品涉嫌假冒。

  根据通告,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颜世家水薄润白防晒乳、露兰姬娜防晒露和丽颜世家防晒霜;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妃防晒乳;广州市开洋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诗黛纷妮美白防晒霜;广州市吉莉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梦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坊诗高纯美白防晒露;广州市科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白·补水美白阳光乳;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蔻八倍水清盈保湿防晒乳;广州影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瑕修颜防晒BB霜。

  其中,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发现标示为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妃防晒乳为涉嫌假冒产品。

  通告指出,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广东省食药监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广东省食药监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