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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食药监:撤销恒康医药分店等12家药店GSP证书

中国网财经7月18日讯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昨日公布2017年第一批药品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精神,该局于2017年7月4日—8日,对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华州区、蒲城县、富平县的25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执行情况开展了飞行检查。12家企业被撤销GSP证书。

经过飞行检查,该市大部分药店能够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经营,质量管理意识普遍增强,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但也有部分药店认证后出现管理“滑坡”现象,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各方面:

1、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特别是中药饮品非法购进现象比较严重;

2、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票账货不相符;

3、未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系统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4、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5、执业药师、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

6、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抓得不够;

7、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管理不规范;

8、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

9、药品未能按要求进行储存。

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较为严重的陕西三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店、渭南市临渭区回春堂药店、渭南市临渭区瑞安药店、陕西凯莱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康平大药房连锁店、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同康药店、蒲城县京景药店、富平县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民路店、富平县盛春堂医药有限公司、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富平县杜村东街店、陕西凯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县康乐连锁店、陕西凯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昊晨连锁店、华县平价中心大药房12家企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2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撤销其GSP证书,停业整顿。

对渭南康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高新区福来乐大药房、渭南经开区德振堂大药房、蒲城县东大街爱心药店、蒲城县忠顺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罕井连锁店、渭南市三秦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蒲城美泰店、富平县药材公司康乐药店、渭南市三秦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富平县车站大街东店、华州区新特药店、华县中医院中西大药房10家企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25条,收回其GSP证书,停业整顿。

对渭南市临渭区西三路康复药店、渭南市临渭区同济医药超市、蒲城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3家企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25条,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市食药局将对飞检中被撤销GSP证书的12家企业和被收回GSP证书10家企业负责人,由辖区局统一组织到市食药局进行集体约谈,涉及连锁门店的总部负责人也要一并接受约谈。

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市食药局。被撤销GSP证书的企业重新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收回GSP证书的企业在整改期间须暂停营业,完成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同时,辖区局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飞行检查组移交的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市食药局。

各县市区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相应的飞行检查和整治行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局将以此次飞行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将飞行检查常态化,不定期、分区域,随机开展药品飞行检查工作,防止企业认证后经营质量管理下滑,不断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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