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消费> 正文

14部门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

中国网财经10月31日讯 质检总局今日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质检总局等14部门日前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等两项自愿性规范,两项规范将对养老、铁路、商贸、民航、医疗、旅游、银行等领域的质量披露和分级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近日,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4个单位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等两项自愿性规范,以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善市场质量信号体系。两项规范将对养老、铁路、商贸、民航、医疗、旅游、银行等领域的质量披露和分级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规范》包含范围、术语和定义、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内容、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方式、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程序、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结果评价和改进等8个方面,并附录《与服务标准十二要素对应的服务质量信息清单》。《指南》提出了服务质量评价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等要点,并附录《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表》。

此次印发《规范》和《指南》,旨在帮助消费者及时有效地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了解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情况。通过强化信息透明倒逼服务提供者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促进企业阳光服务、消费者自由选择、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推进服务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同时,两项规范有关内容是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在服务业领域进一步的实践探索,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发挥社会质量监督作用,建立市场化、法制化的质量提升机制。

14部门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