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消费> 正文

一次食品抽检的背后:辣条生湖北为米面,生于河南则为糕点?

图片来源:卫龙食品官网

辣条界的“网红”卫龙最近遭遇了麻烦事。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北食药监局)近日公告,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抽检发现有违规添加情况。

不过,卫龙食品对这一结果并不服气。9月4日,卫龙食品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回应,“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在这一抽检结果面前,双方说法截然不同,那么问题出在哪儿?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丹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的关键是相关国标尚在论证中。未来若辣条添加剂使用有了国标,相关问题也会得到明确。

根据9月4日晚间湖北食药监局的通报,其对此次抽检信息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但仍表示,已对相关不合格调味面制品开展核查处置。

被抽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湖北食药监局8月30日的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检测出含有被要求不得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两批次产品均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一个是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另一个是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报,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为卫龙食品官网。意外的是,湖北食药监局的抽检结果引起了卫龙食品的不同意见。9月4日,卫龙食品官网和官方微博(认证资料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发布声明,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卫龙食品称,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仍在制订中。卫龙食品表示,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之前,卫龙食品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业内人士:各地标准不同致分歧

9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博客,)记者就相关抽检问题致电卫龙食品,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就8月30日抽检信息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此前关于辣条分类,通报回应称,根据有关规定,调味面制品(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作为单独单元,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通报中显示,根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有关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归属于“方便米面制品”。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丹蓬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的主要功能是用作防腐剂。

从辣条的工艺来说,需要进行防腐剂的添加,国家也允许在安全范围内添加防腐剂。

对于此次湖北食药监局和卫龙食品的分歧,朱丹蓬也认为主要在于地方标准不一样。湖北将辣条添加剂纳入了米面相关标准,而根据当前米面国标不允许相关添加剂。但 河南将辣条添加剂纳入糕点相关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此次添加就没有问题。

朱丹蓬表示,此次事件的关键是相关国标还在论证阶段,没有国标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不同标准导致了不一样的检测结果。未来,若辣条添加剂使用有了国标,相关问题也会得到明确。

根据湖北食药监局通报,对不合格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由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处置。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